酷吏的手段和杀人哲学
酷吏常用的手段,有这么几种:
不需要办案,直接诛杀。郅都到济南任太守,到了济南,就把有着三百余家宗人的瞷氏的首领诛杀。其余的都很恐惧,再也不敢闹事了。于是一郡之中也是“路不拾遗”。义纵从长陵及长安令,迁为河内都尉。到了河内就族灭了豪强穰氏,于是河内也“道不拾遗”。王温舒从广平转到河内,到之前调查郡内的豪强,到了河北之后,马上就给汉武帝上书,要求族灭或者处死他们。
歪曲法律条文,诛杀自己憎恨的人。周阳由治理州郡时,对于自己喜欢的人,就会枉法,让他们活下来。对于自己憎恶的人,一定歪曲法律条文,把他们杀死。所到的郡,一定把地方豪强杀掉。咸宣任御史及中丞,在审理主父偃和淮南王谋反案的时候,就处处歪曲法律条文,杀了很多人。
用离间的办法。这是最温和的一种办法。赵广汉先是担任颍川太守。颍川这个地方,地方豪强势力很大,相互之间结为婚姻关系,更是盘根错节。不但地方百姓受害,皇权也不喜欢这些豪强。汉武帝前期,灌夫就是颍川豪强,当地百姓痛恨他们,流传着一句歌谣:“颍水清,灌氏宁;颍水浊,灌氏族 。”后来,灌夫受窦婴牵连被杀。
赵广汉对这些豪族实行离间的办法。比如,找到那些可以利用的,让他们告发其他人,惩罚了那些违法者之后,又把告密者的名字透露出去;有时也把其他人告发的事情,说成是这些豪族的成员告发的。赵广汉利用这些手段,让豪族内部互相猜疑,甚至结下仇恨。随后,这些地方豪强就不再抱团,也就容易治理了。史书记载:颍川的风俗大大改变了。
明察暗访。永始、元延(前16到前9)年间,汉成帝懈怠朝政,外戚骄横放肆。长安城中“盗贼奸民”极多,里巷中的游荡少年合伙杀害官吏。盗贼们路劫行人,大街上死尸挡道。
尹赏临时担任长安县令,并得到特权,可以便宜从事。尹赏到任后,便修建长安监狱,他命令向地下打出许多深洞,并称这些洞为“虎穴”。完工之后,他就部署户曹、属吏,以及乡吏、亭长、里正、父老、伍人等下属,让他们分别举报长安城中各处的轻薄少年和不服管教的恶劣子弟。
此后一天,尹赏召集长安的大小官吏,备车马数百辆,令其分头对被查出者进行收捕,把他们投入虎穴之中,每穴各一百人左右,最后以大石头盖上洞口。几天以后,人们打开石头检视,见下面的人都已横七竖八地死去,
豢养一批有罪的衙吏,抓住他们的把柄,让他们去办案。王温舒担任御史时,治理“盗贼”,杀人很多,升为广平都尉。在广平,他在郡中选择了十多个有势力、下手狠毒的人,让他们充当爪牙。王温舒掌握着他们的罪行,让他们负责抓捕“盗贼”。如果他们听话,就算他们有一百条罪状,王温舒也不治他们的罪;如果他们不听话,就会找个事由,把他们处死,甚至灭掉他们的宗族。在王温舒的这种“高效治理”下,广平一地也是“路不拾遗”,周围郡县的“盗贼”也不敢来广平。
这就是酷吏常用的手段。
那么酷吏信奉的哲学是什么呢?
郅都有句话说得好:“已倍亲而仕,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,终不顾妻子矣。”我已经离开双亲出仕,就应该死在职位上,不会再估计妻子和儿女了。
酷吏只服务于皇帝一个人,不需要考虑亲贵、宗室,更不需要考虑普通百姓。
皇权排斥一切威胁者和觊觎者,因此喜欢酷吏。当郅都抓人捕人不避亲贵,当宁成令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,当义纵在一天之内杀四百余人,当王温舒用严酷手段造成郡内“道不拾遗”,当江充敢于抓捕大长公主的随从、太子的下属,汉景帝和汉武帝是赞赏的,还升了他们的官。
酷吏的结局好坏参半,好的是因为受到皇帝的保护,坏的也多半是因为得罪皇帝,或者充当了“平民愤”的牺牲品。
有的酷吏在残酷治理,但不搞贪赃。比如郅都。另外的酷吏则一边搞残酷治理,一边贪赃。比如赵禹、张汤、王温舒、田延年等。
对于贪污,田延年也有自己的哲学。在霍光要废掉昌邑王的时刻,按剑斥责群臣,发挥了关键作用。等到汉宣帝即位,田延年贪污了三千万。在被问责时,他说:“当初如果不是我,大事怎么能成?现在皇帝用这三千万酬谢我,不是很正常吗?”
对于多杀人还是少杀人,酷吏们也有经验和教训,还有“哲学”。
消灭过宁成的义纵,后来因为“治理不善(杀人少)”出了事。汉武帝从鼎湖赶去甘泉宫,在路上碰到了很多“盗贼”,于是汉武帝对负责这项工作的义纵怀恨在心。后来,义纵因为抓捕告缗的人,被汉武帝杀死。
原本善于“治理”的尹齐,后来因为不能治好那些恶吏,导致无法有效抓捕“盗贼”(杀人少),被汉武帝免职治罪。
后来的尹赏在做江夏太守时因为“残贼”被免官,但是当再次出现“盗贼”时,他被再次起用了。在即将病死的时候,对他的几个儿子说:“大丈夫做官吏,就算因为滥杀无辜被免职,等到以后皇帝想到你的功劳的时候,就会再次起用你。如果你因为软弱无能,不能胜任职责,那么你被免职后,就再也不会被起用。这种侮辱,比贪污钱财被判刑还要严重。你们千万不可如此呀。”
看,这就是酷吏的杀人哲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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